青岛走私、毒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
蒋春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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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辖知识
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?
2017年11月4日
青岛走私、毒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
http://www.qddpzsls.com/
我国中级人民法院包括:在省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;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;省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;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。
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:中
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:
(一)重大涉外案件;
(二)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;
(三)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。
文章来源:
青岛走私、毒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
律师:
蒋春宁
[青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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